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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工作的通知

2026-05-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6年上半年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完成,为规范有序推进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信息提交及档案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且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的2026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人员,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拟于202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均须按要求完成学位信息及材料提交。

二、关键时间节点

1.预答辩完成:5月22日前(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按二级学科开展),并上报预答辩结果;

2.正式答辩完成:6月8日前;

3.学生提交毕业材料:6月15日前;

4.培养单位完成材料审核,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6月15日前,同步报送分委会决议至国际教育学院;

5.博士论文终稿提交国际教育学院:6月22日前;

6.保密、论文修改等汇总材料提交研究生院:7月3日前。

三、预答辩及答辩材料整理要求

1. 预答辩组织:正式答辩前须完成预答辩,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5月22日前完成并上报结果。

2. 档案袋标注:按学生类型,将对应《材料核对清单》(附件2)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3. 审核标注:学生提交材料须按照答辩清单顺序整理。审核无误的项目在清单上打钩,需备注的在右侧空白处标注;无需归档材料由学院自行保管。

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及《学位申请表》制作

(一)分委会组织:答辩完成后,培养单位按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时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拟定拟授学位名单并报国际教育学院;分委会表决案参照附件3制作。

(二)《学位申请表》制作

1.前面页:由学生填写后上交培养单位;

2.分委会页:培养单位根据分委会表决结果打印,加盖分委会主席签章;

(三)装订要求:培养单位将自行打印盖章的《学位申请表》装订完整,最终归档的《学位申请表》须完整无缺页。



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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