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生评教是大学整体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学质量把控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教学评价体系和制度,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经过前期信息化建设和数据采集相关工作,学校将于本学期继续通过“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 全面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要求
参评学生要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参加评价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工作,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其可信度。参评学生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实际教学水平及效果,实事求是进行评分,不许代替他人进行评价,评价需在截止日期内及时完成。
注:如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教学评价,将会影响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
二、评价范围
本学期开展教学的所有留学生课程教学、授课教师、课程教材或资料等。
三、参评对象
2020~2024级来华留学国际本科生
四、评价时间
本学期教学评价截止日期:2024年1月5日(周日)。
注:如果部分课程在第17周后结束,请务必在课程结束后、截止日期前重新打开评价系统,再次确认是否有未完成的课程教学评价,并尽快完成并提交。
五、评价结果运用
学生评教结果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并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及评优、评奖、评定职称等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为多元化评价教师教学情况,提高学生评教结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从本学期起,全体学生评教成绩占比期末教师评教总成绩80%。
六、评价操作流程
请参见下方或附件的操作说明。
教学发展中心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